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7日正式进驻广东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对我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镇街,各部门立即动起来、干起来,全力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石龙
9月15日,石龙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柴油货车尾气路检行动,利用手持移动源监测设备对过往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进行抽检检测。本次行动,共检查柴油货车11辆次,未发现尾气排放超标行为。石龙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柴油货车执法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为石龙镇大气污染防治贡献力量。
东城
桥头
9月15日,桥头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联合执法,共检查了5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发现均存在台账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进行整改,并要求这5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要加强日常管理和规范储存固废。桥头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提高资源回收站点的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茶山
9月15日,茶山生态环境分局对重点涉水涉气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工业固废转移及相关台账等内容。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50家,发现1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包括零星废水桶未做防雨防渗漏措施、危废仓库建立不规范、危废管理制度不完善、未保留危废转移联单、危废合同过期未续签等,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企业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万江
9月14日,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上甲及流涌尾社区的“散乱污”清理整治工作,并查处了流涌尾社区某涉气“散乱污”企业。该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早前已使用“散乱污”封条对其违法工序及相关设备进行查封,并责令其停止使用油性油漆进行喷漆,岂料,该企业仍私自开工生产。现场检查发现,喷漆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打磨、抛光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引至楼顶蓄水池过滤后高空排放,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将立案查处。
南城
9月14日,南城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鞋材厂正私自将危废空胶水桶交给可疑车辆转运,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排查,发现该企业主要从事鞋材生产,企业将多个废胶水空桶(HW49)转运给无证个人,涉嫌违反《固废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制作双笔录,并依法查封。
企石
9月14日下午,企石生态环境分局召开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宣布将会同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工业园,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核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企石镇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隐患,巩固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石碣
9月14—15日晚,石碣生态环境分局对镇内企业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共检查企业25家,发现2家企业存在研磨废水直排的行为;1家企业浸泡、脱水等工序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管道直排下水道;1家企业无环评手续,设有手动喷漆;1家企业已办理了环评手续,但擅自增设含浸工序和相关设备。针对上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洪梅
9月6—14日,洪梅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45家易制毒化学品工业企业开展排查隐患、严防事故的安全检查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核查了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是否按照环评、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等有关情况。检查组要求,企业要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学习研究,进一步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守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线。
塘厦
近日,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对环评事中事后管理工作。经查,发现一家企业存在现场情况与环评审批内容严重不符的情况,环评与建设单位疑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车间未落实密闭措施,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并设有石膏模具加工生产,产生打磨废水直排下水道,与环评审批内容严重不符。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制作双笔录,并拟立案查处。
东坑
近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第十六批来电信访案件,东坑生态环境分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对小区周边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突击排查。本次行动,对宝柏工业区和松源创新科技城的污染企业进行了3次突击排查,并对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和某技术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气开展了指令监测。经查,发现松源创新科技城内的某供应链管理公司和某电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现场已对其制作双笔录,拟立案查处。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