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功侦破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揪出一非法利益链条,抓获涉案人员8名,刑拘7人。
2016年11月24日,云安分局110接到警情称,云安区高村镇牛田岭县道公路被人故意倾倒大量垃圾。辖区高村派出所和分局刑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高村镇牛田岭县道上被人故意倾倒了6堆垃圾,堵塞道路交通,严重污染环境,经济损失达30多万元。案件发生后,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起环境污染案立案侦查,并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工作。经办案民警调阅大量视频材料,逐一排查嫌疑车辆后快速锁定云安区六都镇黄湾村委丰溪村的温某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6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成功将温某强抓获。经查,温某强交代其伙同李某庆、陈某英三人在2016年11月23日凌晨、24日凌晨分别在六都镇旧南乡水泥厂附近和高村镇岭顶下坡的公路边倾倒10车生活垃圾。温某强供述,其受雇于肇庆四会云浮市一名叫潘某洪的男子,以每倾倒一车垃圾700元的价钱和李某庆、陈某英三人一同承包业务。经深入调查发现,这些生活垃圾从东莞云浮市长安镇某垃圾中转站转运来,由东莞云浮市某绿化公司承包,再由该公司的股东黄某明转包给没有垃圾处理资质的李某亮、黄某青、伍某民三人。后三人又与肇庆四会云浮市的潘某洪签订协议,最终由潘某洪联系温某强等人负责运输倾倒垃圾。
该案涉及人员众多,利益关系复杂。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亮、黄某青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并批准逮捕。其余涉案人员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广东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