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久前发生的一个火灾事故为例:
某镇一个塑料玩具厂发生火灾,浓烟滚滚引起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关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介入,生态局领导立即指令监测站,派出队伍开展工作。
经查,起火工厂没有储存危险化学品,起火物料主要为玩具产品及原料,周边主要为工业居住混杂区。现场消防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管网,附近没有水源地等水环境保护目标。
监测小队在火灾厂区附近开展监测,经过初步判断,采用应急监测仪对空气中CO、TVOC进行监控,发现火点附近的监测结果超过参考评价标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立即建议指挥部扩大警戒区进一步布控,并逐步延长下风向距离进行监测,一直布控到达标地带。
经过消防的努力,火灾已经扑灭。连续监测下,区域环境空气已经稳定达标,监测分队建议终止监测并撤回,形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上述的处理应当算是比较完美的,监测及时、建议合理、过程完整、有动作有报告。既体现了监测对处理处置的支撑作用,又把人力物力消耗降低到最低程度。然而,问题来了:这是不是环境应急监测?规不规范?
我认为,这不能完全算是环境应急监测,但其形式是参照应急监测的规矩进行的,整个过程还是表现得相当不错。为什么呢?
按《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监测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的过程中,即应急响应过程。如下:
先不说前述案例是不是突发环境应急事件,本身压根就没有启动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严格来说不能算是应急监测,只能说是监测预警或正常监测监控的的阶段。
按HJ 589—2021,应急监测也是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至终止前的监测。那么,没有正式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发出指令,也应该立刻开展监测工作,但必须区分是参照而不是依照589的。
这里面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每个有应急监测职能的监测单位应当有一个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并配备相关人员、药剂和仪器,做好日常保障。另一个是既然没有启动应急预案,信息的报送就可以简化,不用像《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那样严格的格式和时效了。
也鉴于此,我们非常有必要进一步学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21),以保证应急监测合规可行,部门履职到位。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的一二三四。
一个目的。通过应急监测,判断有没有污染,污染程度多高,应急处置是否有效,什么时候可以结束,应急监测目的就是为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决策。
两个阶段。应急监测,针对的是突发环境事件启动后结束前的情形,包括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和跟踪监测两个阶段。启动前的监测不算,后续监测也不算。
三个工作原则。一是及时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5个1之一,接到指令即开始监测。二是可行性。在应急的情况下,可行最重要,重在保障安全、有效和可操作性,不要求高精尖细。三是代表性。污染态势初步判别时期要求的是污染物种类、项目、范围和程度,跟踪监测时期注重的是污染物浓度及动态变化等。
报告的四个内容。应急监测报告结构和内容总体上分为事件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监测结论和建议以及监测报告附件等等 4个部分。
二、适用范围。
顾名思义,应急监测针对的是突发环境事件,包括大气、地表水下和土壤应急监测,但不包括辐射、海洋和重污染天气状况。
说得再明白一点,所谓应急监测,针对的是突发环境事件启动后结束前的情形,是为应急处置预案服务的,一个应急监测能不能发挥作用,在于判断有没有污染,污染程度大致程度,以及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三、应急监测流程。
突发环境事件需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环境应急监测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和前提和基础,其流程如下:
四、监测过程的一些要点。
现场调查很重要。先了解时地人事,天气水文,可能的污染物种类以及污染范围,然后才能确定要测什么,用什么方法。填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表。
要充分利用平时的管理资料和应急预案管理平台。比如水源保护区溢油事件,我们要清楚下游的取水口、保护区情况,弄清泄露量等;化学品仓库起火,可以调处其环评、应急预案等资料,了解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和敏感点,带上擅长领域的人员和适合的仪器进场。
污染物和监测项目。对于固定源引发的,我们可以了解其具体信息,确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对于未知监测的,则要和老中医一样,望闻问切。看颜色,闻气味,问感觉,测反应,初步判断污染物和项目,通过现场快速检测进行污染结果定性分析,确定污染物和项目。
点位和断面设置。以发生地和受影响范围为主,重点关注保护目标,设置对照、控制点。
注意:判断影响范围可以帮助警戒区域划定;地表水和地下水要设置削减断面。
监测频次。
初期加密辅助判断,处置期要完整和有代表性,做到既满足要求又可行。
监测方法。以支持应急处置为目标,在满足应急处置的前提下,优先国标,初期和污染追踪阶段,优先速测。
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只要能及时有效地服务应急处理处置的监测都是可行的。可以采取特殊手段进行监测,比如应急状况下基本都没有规范性采样口的,如果在正常监测中极可能出不了报告,应急时可以因地制宜地选取点位开展监测,采用多次平均、经验估算等进行修正。
评价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管控标准、排放标准。
没有现行标准的,可以参照国外或其他标准评价,但需在报告中说明。
跟踪监测。
到了跟踪监测阶段,一般会有监测方案,这时候已经有充足的时间,按相关规范执行。
监测结果及数据处理。监测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的监测结果来表示。
定性监测结果可用“检出”或“未检出”来表示;半定量监测结果可给出测定结果或测定结果范围;定量监测结果应给出测定结果并注明其检出限,超出相应评价标准或要求的,还应明确超标倍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数据处理参照相应的分析方法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数据修约规则按照GB/T 8170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急监测报告。应急监测报告的结论信息应真实、准确、及时。
应满足应急预案的要求快速报送。
质控,参照 HJ 630的相关规定执行。污染态势初步判别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于真实与及时,跟踪监测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于准确与全面。
力求在短时间内,用有效的方法获取最有用的监测数据和信息,既能满足应急工作的需要,又切实可行。
应急监测终止。当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或批准应急监测终止建议时,方可终止应急监测。突发水环境事件,特征污染物 48 h连续监测结果达标或恢复本底值或背景点水平;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全部监测断面连续 3次以上监测结果均达标。或是应急专家组认为可以终止的情形。
环境监测有一个一成不变的缺点,环境应急监测“有始无终”是业内公认难题,明确应急监测终止条件方能有的放矢,使资源最大利用化。终止条件在一般情况下是达标为准,特殊区域,其污染物本底值可能已经超过标准的要求,这时候本底值和背景点水平尤为重要。
来源:清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