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对排水户雨污分流、污水入管监管要求,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东莞市排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排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各镇街(园区)交叉检查、市级监督抽查等方式,对排水许可核发档案、排水户现场情况开展检查,推动全市排水许可监督检查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7月11日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排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经过前期各镇街(园区)交叉检查,各生态环境分局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规范了排水许可审批和排水户现场监管工作。
8月11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赴东坑镇、大朗镇开展了排水许可调研交流工作,指导排水户雨污分流建设、排水许可审批、六类排水户整治等工作,明确各项工作开展要求。
现场检查时,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水户现场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排水户应做好雨污分流建设,雨污管网不得存在错接、混接等现象;要对污水检测井定期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做好台账管理记录。
本次调研交流中,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对各分局排水户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需加强落实对排水户的预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管网接驳、水质水量监测等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排水户污水达标排放。
本次排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排水许可审批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提升我市排水许可工作规范性。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