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生态环境分局近日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查获两家经营危险废物的地下加工厂。
近期,大朗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朗镇水平村和新马莲村存在非法收集、转移废机油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大朗分局组织两次现场踩点,利用无人机勘察,基本摸清群众描述的点位。11月17日,执法人员分两组同步行动,配合无人机对现场周边进行侦查,确定群众反映的两个点位为两家不同的无证照加工厂。
一家为陈某无证照加工厂。该厂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设有废液压油、废机油和废清洗剂回收加工工序。经现场清查、测量及称重,该厂存放的废液压油总重约42.57吨,另有废清洗剂总重为4.994吨。另一家为周某无证照加工厂,该厂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设有废机油回收、分装工序。现场检查时,该厂车间现场存放有大量铁桶与胶桶,现场车间总共存有废机油约14吨;另外现场共有3个铁桶,共装有含油废渣约0.5吨。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对两家无证照加工厂作紧急查封处理,后续将进一步详细调查。
上述两家无证照加工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关于“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将面临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