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排查发现高埗镇某公司存在利用软管偷排直排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3月1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六科联合高埗生态环境分局展开排查行动。
为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先在该公司外围的文化广场利用无人机进行远距离侦察。在确定目标企业的违法行为正在进行后,执法人员现场利用无人机拍照固定初步证据,随即迅速行动,兵分多路前往该企业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主要从事热干面的产销业务,现场设有和面、熟化、压面/切条、蒸面、造型、烘干、包装、设备清洗等生产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须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废水处理设施闲置。公司在废水收集池内私设一抽水泵和软管,将收集池内未经处理的清洗废水通过抽水泵和软管直排至厂区的生活污水管道,最终直排外环境。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制作了双笔录,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公司正在直排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持续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法条解读: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该企业将面临10万元-100万元的罚款。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