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企业的治理提升,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道滘分局持续加强对辖区内涉气企业日常巡查,近日接连发现并查处3家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企业。
道滘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鞋材厂、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某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上述3家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3家企业涉气生产工序废气排放口进行抽样检测,发现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采样口不规范,未能进行采样监测,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企业规范设置废气处理设施采样口,待整改完成后再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采样监测;某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冷压成型工序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至外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以上企业均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其中,某运动用品有限公司除上述条例外,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执法人员责令上述3家企业停产并制作双笔录,待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复工,案件正有序办理中。
道滘分局表示将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和跟踪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好整改措施,并以案说法提醒辖区内其他涉气企业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