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南城分局执法人员近日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发现,辖区内某柴油车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仍出现明显冒黑烟现象,初步怀疑为此辆柴油车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存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的某机动车检测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营业,现场设有汽油车检测线4条,轻型柴油车检测线1条、重型柴油车检测线1条。执法人员仔细调阅该企业检测视频监控,监控显示,该企业在对某辆柴油车进行尾气检测时,车辆排放出明显黑烟。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但该公司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显示为“合格”。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制作双笔录,并立案查处。
以案释法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该企业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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