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日前发现一硅胶制品厂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开展调查。
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生产,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压片机1台、切片机1台、真空成型机4台等生产设备正在生产使用,压片、成型工序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但生产时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转,压片、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最后通过车间排气扇直接排到外环境。针对该企业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生产期间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并对其制作双笔录。
企石分局提醒,企业是环境保护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环保负责人应当主动承担起企业的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放。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